联系电话 400-921-8041
当前位置: 首页 > 残保金问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0-06-29 12:15:0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需要缴纳残保金的。

更多残保金政策可咨询 自强学院(400-921-8041)
  • - 选择残保金申报城市 -

  • 北京
    >
  • 上海
    >
  • 广州
    >
  • 深圳
    >
  •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