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告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01-20 15:5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三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藏财税[2020]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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