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残保金审核时间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08-12 13:50:20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申报缴纳残保金。
(一)审核、申报时间
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及缴费人,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 人就业审核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未在规定 时限审核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当年度申报缴纳上一年度 残保金。2021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0年度全省社会 平均工资公布的次月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审核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其中:中央驻郑单位,省直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 和纳入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务管理的企业,到河南省残疾人 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实行属地管理。
(三)申报缴费工作
用人单位可选择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或纳税服务大厅,填 报《残保金缴费申报表》,申报缴纳残保金。
(四)催报催缴工作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 72号文件印发)第二十六条规定,每年征收期结束后,主管税务 机关需与财政部门对接,将上一年度征收期内已做费种认定且未申报残保金的用人单位数据,书面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 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 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且该单位法人将被列为失信人!
有关审核方式、申报流程、需提交的资料等,与以往年度相同。
具体咨询:400-921-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