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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平谷区用人(工)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通知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08-13 14:20:22

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日——9月15日

申报地点:

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

申报对象:

在平谷区注册的且2020年度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登陆“北京市用人(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及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现场申报。到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9、10窗口);

(三)邮寄材料申报。邮寄申报材料至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区残联收;

申报材料:

现场申报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等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一)《北京市用人(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以下简称《就业情况表》。

(二)申报的残疾人为新招用的在编人员,还应提供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说明材料。

(三)申报的残疾人以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还应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派遣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上述材料均为复印件。

(四)申报的残疾人为不同单位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还应提供能证明上下级隶属关系的材料,或代发工资协议原件和工资发放明细表。

(五)申报残疾人为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

1.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

2.该残疾人2020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邮寄材料申报的,提供下列材料:

(一)《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承诺书》;

(二)本通知第五条要求的材料。

来源:平谷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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