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流程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08-16 15:24:52
申报时间: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单位: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审核地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2018年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地点具体以公告为准,部分地区由当地社保局审核)
注:
(一)原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市地税局高新分局、经开分局、涉外分局、曲江分局、浐灞分局和大企业局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含中央、省属及外省市单位)在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长乐中路红华巷2号,金康电力花园)认定。
(二)原市地税局各区县分局及航天分局、航空分局,在所属行政辖区的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
(三)属于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认定且安排残疾人就业在两人(含两人)以下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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