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残保金计算方法、缴纳时间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08-17 14:17:44
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社保征缴基数之积计算缴纳,根据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进行分档征收。2022年缴纳2021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1年缴纳2020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 征缴基数 x 50%。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 征缴基数 x 90%。
上述计算方法自2020年征收2019年度保障金起执行三年。
征缴基数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
平均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
残疾职工比例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职工平均人数占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比例。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社会保险实际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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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对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且欠缴年份较长或欠缴金额较大的,在社会新闻媒体、自办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参保所在地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时间
在征缴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预计缴纳时间为2021年7月下旬至12月31日,届时可登录上海国税电子税务局shanghai.chinatax.gov.cn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税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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