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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残保金时没有享受小微免征政策怎么办?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08-19 16:54:23

1.我在按期应申报界面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后还未缴税,发现消费税显示已申报,附加税费显示未申报,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要求,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在【按期应申报】界面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后,附加税费显示未申报,可能情况为:新核定消费税附征的附加税费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因未点击重置导致未带出附加税费计算表。如出现该问题,请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模块,作废《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再重新进入【按期应申报】模块,进入点击填写申报表,检查报表列表中是否带出《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如果未带出,请点击填表界面右上角“重置”,带出这张表后再进行申报。

2.我们协会在申报2020年残保金时,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只有1人,系统显示还是需要缴费,为什么没有按照小微政策全免呢?

答: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该条减免性质适用于企业,企业与非企业以登记注册类型来划分。请核实缴费人的登记注册类型,如为非企业,比如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不适用小微企业减免政策,按照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残保金分档减缴政策计算缴纳。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申报残保金时没有享受小微免征政策怎么办的相关政策知识,想了解更多或成本优化方案定制,请拨打电话400-921-8041咨询,或添加客服小姐姐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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