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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残保金优惠政策-分档征收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08-30 14:17:55

上海市残保金分档征收

分档征收是全国性的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1%<安置人数比例<1.5%,缴纳应缴费额残保金的50%

安置人数比例<1%,缴纳应缴费额残保金的90%

即使因为各方原因未安置残疾人,也只需缴纳残保金的90%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两倍执行。


1.在职职工人数、工资计算
人数:
公司每月在职职工人数总计除以12=年在职职工人数
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2.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3.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 [ 199011号)
上海市历年平均工资:
2020年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10338/,比2019年的9580元/月上涨7.9%
 
历年最低工资&社保基数
2021年上海市最低月工资: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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