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09-06 17:29:59 分享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备注:
1名持有《残疾人证》(1至2级)或《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1名重残按照2名轻残抵扣安置月数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全国政策咨询:400-921-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