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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保金岗位补贴,一文看懂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09-08 15:40:20

残保金相关优惠政策
 
北京: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残发[2018]26号)

 

该政策为用人单位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发放了大礼包,以此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

 

一、岗位补贴

  1. 其中岗位补贴政策:必要条件——需要本市户籍、属于劳动年龄段(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2. 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为2200元,2021年上调到2320元)按规定为残疾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低于当年社保最低基数)申报了残疾人就业情况,且申报缴纳了残保金!(满足安置条件领取补贴的企业,也要进行残保金零申报行为)

 

二、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补贴的领取只针对特定残疾人类别,除了要满足岗位补贴的条件以外,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招用的残疾人为“三类残疾人”

三类残疾人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

北京市发布的京残联发[2018]26号文,北京市用人单位雇佣残疾人满足条件可申领岗位补贴与社保补贴。最高每人每年可获补贴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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