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残保金怎么计算?11月30日截止审核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11-09 14:59:04
根据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6%-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公式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公式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中,工资的组成部分?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社保、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是税前工资。
公式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需要将实际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换算成全年的,再行计算。
根据统计局文件,工资总额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总额不包括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式中,“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