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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按比例安置残疾_残疾人认定标准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1-12-31 14:42:59


武汉残疾人就业的认定标准



武汉残疾人就业的认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答疑时刻: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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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会定期对用人单位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不报、少缴纳保障金的,主管税务机关会催报、追缴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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