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计算方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备注:
1名持有《残疾人证》(1至2级)或《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1名重残按照2名轻残抵扣安置月数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残保金相关优惠政策
北京: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残发[2018]26号)
该政策为用人单位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发放了大礼包,以此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
一、岗位补贴
- 其中岗位补贴政策:必要条件——需要本市户籍、属于劳动年龄段(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 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为2200元,2021年上调到2320元)按规定为残疾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低于当年社保最低基数)申报了残疾人就业情况,且申报缴纳了残保金!(满足安置条件领取补贴的企业,也要进行残保金零申报行为)
二、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补贴的领取只针对特定残疾人类别,除了要满足岗位补贴的条件以外,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招用的残疾人为“三类残疾人”
三类残疾人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
北京市发布的京残联发[2018]26号文,北京市用人单位雇佣残疾人满足条件可申领岗位补贴与社保补贴。最高每人每年可获补贴两万元。
三、补贴领取步骤:
全国其余省市残保金政策咨询:400-921-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