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1-21 09:41:56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缴纳
1、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残疾人职工相关资料到税务关系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如实申报上年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用人单位按月(或按季)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按月(季)自行申报缴纳残保金;对选择按季申报缴纳残保金的小规模用人单位,将参照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管理。
(二)残保金的申报期限参照税收申报,为月(季)末后次月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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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会定期对用人单位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不报、少缴纳保障金的,主管税务机关会催报、追缴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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