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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1-25 14:25:22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等六部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要求,促进残疾人就业,科学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
二、申报时间
三、申报方式、申报资料
(一)《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职工情况申报表》及《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三)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五)上年度用人单位按月向残疾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年审期间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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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会定期对用人单位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不报、少缴纳保障金的,主管税务机关会催报、追缴保障金。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22年残保金减免缓缴政策的相关知识了,想了解更多或成本优化方案定制,请拨打电话400-921-8041咨询,或添加客服小姐姐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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