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_残保金的定义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1-27 15:25:28
残保金是什么?
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保金由什么部门征收?
用人单位应向税务登记所在区域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为什么要实行用人单位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实行用人单位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一项重要规定,目的是确保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合法的劳动权利,保障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体现了我国人权保障的真实性,广泛性和公平性。
用人单位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哪些相关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种实现形式,为用人单位更好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更多选择。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人联合会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财税[2015]72号)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则应当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如何计算?
根据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