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残保金用人单位残疾职工的评判标准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2-09 17:30:24
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_残疾人的核定标准是什么?
残疾职工的评判标准:
2. 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3. 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4.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答疑时刻:
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以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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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会定期对用人单位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不报、少缴纳保障金的,主管税务机关会催报、追缴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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