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征收时间?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2-10 14:33:1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依据沪财发【2020】9号规定,下列情况可减免残保金:
一、用人单位按不低于1.5%比例雇用残疾人,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雇用1级或2级残疾人按2倍残疾人数计算。雇用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轻度残疾毕业生就业的,按2倍残疾人计算。雇用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盲人(视力残疾1至2级)毕业生就业的,按3倍残疾人计算。雇用的残疾人户籍不限省籍。
二、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自2020年征收2019年度保障金起三年内,暂免征残保金。
答疑时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时间
在征缴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预计缴纳时间为2022年7月下旬至12月31日,届时可登录上海国税电子税务局shanghai.chinatax.gov.cn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税咨询电话12366。
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工作满一年吗?
可不满一年。雇佣月份可累计计算,总数满足须雇佣月份即可。例:50人企业,须雇佣1.5%比例,50×1.5%×12=9月,则此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个残疾人,累计9个月便可完全减免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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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会定期对用人单位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不报、少缴纳保障金的,主管税务机关会催报、追缴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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