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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保金的财税处理问题,计算,申报,缴纳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2-10 16:20:21

关于残保金的财税处理问题

1.残保金计算缴纳问题

根据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2.关于残保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的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3.残保金什么时间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下发的残保金政策,不同地区时间不同,大部分地区的残保金是按自然年计算 ,按自然年征收的,具体申报时间根据地区发布的为准,比如成都市每年的1月-6月底之间开始申报,而北京则按照自然年缴纳等等。因此,具体申报和缴纳时间应该按照地区政策来进行。

另外,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按季申报时,填写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资总额的四分之一 )。

如何申报残保金?申报残保金的具体方法是:

一、到残联核定,从网上下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拿上财务指标表、工资表去核定,残联核定完,打出缴款书,去银行缴纳。

二、具体的也可以拨打残联的电话进行相应的咨询。

新规出台带着一系列新政策一同到来,不得不说,法为民服务,解决了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问题,不断提升人们的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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