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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1年残保金可以进行补审了,这次千万别错过了!!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2-11 14:39:39

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补审通告

 

岗、社补贴补审通告

对于错过2021年残保金年审、申请安置补贴的用人单位是一场“及时雨”,请用人单位尽快整理资料完成残保金补审或申请补贴补审。

以下为残保金补审的具体内容,供用人单位参考:

 

 

残疾人年审补审内容

 

 

1、补审时间2022年2月14日-2月18日

2、办理对象:2020年合法合规录用残疾人就业,但错过2021年年审的用人单位。

3、办理条件:

(1)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以劳务派遣方式雇用残疾职工在本单位就业的;

(2)与劳动年龄内残疾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依法支付残疾人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4)依法为残疾人在本市缴纳社保。

4、办理方式及流程:

可采用现场补审或网上审核,本次补审不支持资料邮寄,建议采用现场审核,因为补审周期较短,以免网上审核资料提交有问题而无法审核通过。

现场补审需要到用人单位纳税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补审,北京各区残保金补审地址如下:

5、办理资料

现场申报(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等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1)《北京市用人(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请正反面打印);

(2)申报残疾人为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

 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

该残疾人上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盖有银行章”并体现“代发工资”字样的工资流水;

依法与残疾职工签署的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3)若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雇用残疾人就业的,申报时还应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派遣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上述材料为复印件。

 

申请补贴补审内容

 

 

1、补审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5日

2、办理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招用具有本市户籍,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劳动力,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三类残疾人”(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劳动力)和非“三类残疾人”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3、办理条件:1、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支付残疾人职工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3、按规定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4、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申报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注: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应先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按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后,方可提出补贴申请。

3、办理材料

(1)《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2)申请招用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还应提交残疾人毕业生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经查验后退回)

特别注意:

1、申报的残疾人为新招用的在编人员,还应提供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说明材料。

2、申报的残疾人为不同单位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还应提供能证明上下级隶属关系的材料,或代发工资协议原件和工资发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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