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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2-16 09:31:38

 11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为未来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布局谋篇。

  《规划》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编制背景,主要总结“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成就,分析残疾人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指出“十四五”时期工作方向。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十四五”时期辽宁省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突出新发展理念引领、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了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构筑残疾人民生保障体系;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能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完善支持保障条件,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等五个方面重要任务。第四部分是规划的实施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考核、总结等提出具体要求。

  《规划》采用正文和专栏相结合的形式,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保障发展的11项主要指标32项重点工作、7个专栏和54个重点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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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会定期对用人单位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不报、少缴纳保障金的,主管税务机关会催报、追缴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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