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保金最新政策解答_什么是残保金?如何申报残保金?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2-17 16:21:15
一、广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定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的资金.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发【2017】51号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包括:申报年审和缴费时间
申报年审时间:3月15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未在规定实现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缴费时间:每年8月至11月,按年计征,一次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间限向所在地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缴交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发【2017】51号
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方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或门前申报
网上申报:
1、申报流程
申报年审--用人单位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政务公开”--“办事信息公开”栏--点击“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服务事项”--点击“广东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网办地址“点击访问”
2、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等信息,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门前申报:
1、申报流程
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所在地未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直接项县级残联申报。
2、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表可在“广东省垫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残联部门审批缓、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需一并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表
备注:用人单位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费方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广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装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特别注意: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举例说明:
广州A企业人数260人,安置残疾人0.5人,年平均工资:110000元,企业需要缴纳多少残保金?
企业需缴纳残保金金额=(260*1.5%-0.5)*110000=374000元
按照分征政策,安置比例小于1%,按90%征收;安置比例1%(含)-1.5%(不含)的按50%征收.
广州A企业的安置比例为:0.5/260*100=0.19%<1%,按90%征收
企业实际需缴纳残保金金额=374000*90%=336600元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包括四部分
【小微企业减免】【实行分档征收】【封顶征收】【缓交、减缴或免缴】具体如下:
1、小微企业减免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财税【2017】18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2、实行分档征收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3、封顶征收
用人单位未安置残疾职工或安置残疾职工达不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平均工资的2倍,取低值)之积计算缴纳.
广东省继续按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缓交、减缴或免缴
用人单位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申请减免或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者缓交残保金的主要理由等.
用人单位到所在地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所在地未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直接向县级残联申请。
看不懂?懒得计算?戳下方链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的资金.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发【2017】51号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包括:申报年审和缴费时间
申报年审时间:3月15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未在规定实现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缴费时间:每年8月至11月,按年计征,一次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间限向所在地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缴交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发【2017】51号
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方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或门前申报
网上申报:
1、申报流程
申报年审--用人单位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政务公开”--“办事信息公开”栏--点击“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服务事项”--点击“广东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网办地址“点击访问”
2、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等信息,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门前申报:
1、申报流程
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所在地未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直接项县级残联申报。
2、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表可在“广东省垫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残联部门审批缓、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需一并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表
备注:用人单位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费方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广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装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特别注意: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举例说明:
广州A企业人数260人,安置残疾人0.5人,年平均工资:110000元,企业需要缴纳多少残保金?
企业需缴纳残保金金额=(260*1.5%-0.5)*110000=374000元
按照分征政策,安置比例小于1%,按90%征收;安置比例1%(含)-1.5%(不含)的按50%征收.
广州A企业的安置比例为:0.5/260*100=0.19%<1%,按90%征收
企业实际需缴纳残保金金额=374000*90%=336600元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包括四部分
【小微企业减免】【实行分档征收】【封顶征收】【缓交、减缴或免缴】具体如下:
1、小微企业减免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财税【2017】18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2、实行分档征收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3、封顶征收
用人单位未安置残疾职工或安置残疾职工达不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平均工资的2倍,取低值)之积计算缴纳.
广东省继续按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缓交、减缴或免缴
用人单位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申请减免或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者缓交残保金的主要理由等.
用人单位到所在地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所在地未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直接向县级残联申请。
看不懂?懒得计算?戳下方链接
残保金计算:http://www.zqcbj.com/jisuan/
不按规定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会定期对用人单位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不报、少缴纳保障金的,主管税务机关会催报、追缴保障金。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22年残保金减免缓缴政策的相关知识了,想了解更多或成本优化方案定制,请拨打电话400-921-8041咨询,或添加客服小姐姐获取。
政策咨询 | 成本优化 | 审核申报
全国残保金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400-921-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