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减免政策_残疾人劳务派遣认定政策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2-24 09:52:43
残疾人劳务派遣认定政策
2019年底出台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第六条提出: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种实现形式,为用人单位更好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更多选择。 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措施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533号)任务序号4: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种实现形式,为用人单位更好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更多选择。 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因此,北京市是可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雇佣残疾人来减免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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