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缴纳、减免操作指南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2-25 11:13:15
宁波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缴纳、减免操作指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 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 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甬人社发〔2021〕22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2023年缴纳2022年残保金,2024年缴纳2023年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额(雇用残疾人比例低于1%) =(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2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90%(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宁波市社会平均工资1倍以上,按宁波市社会平均工资1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额(雇用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 =(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2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宁波市社会平均工资1倍以上,按宁波市社会平均工资1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额(雇用残疾人比例低于1%) =(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3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90%(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宁波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宁波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额(雇用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 =(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3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宁波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宁波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本单位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若用人单位无法确定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按照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核定征收残保金。宁波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宁波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年度当地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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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缓缴政策
依据甬人社发〔2021〕22号规定,下列情况可减免残保金:
一、用人单位按不低于1.5%比例雇用残疾人,免交当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雇用1级或2级残疾人可按2倍残疾人数计算,雇用的残疾人户籍不限省籍。
二、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免征保障金。
三、用人单位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停工停产15天及以上(含节假日)的,可按停工停产月数计算减免当年应缴残保金,其中停工停产15天不足1个月的,可按1个月计算,并实行征前减免、事后监督的管理方式。
3 2021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审核和残保金抵扣
申报单位: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 - 6月30日
申报内容:2021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http://cbjdk.nbcljyzx.org.cn/(宁波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申报系统)。
<1>网上申报须提供资料:合同、工资流水(或工资发放证明)、外省籍残疾人或残疾军人(1-8级)准备证件原件的扫描件,逐个填报残疾人工作岗位事项,按系统要求逐项上传附件证明材料(需按附件要求上传,产生错误有可能影响审核进度)。所有残疾人工作情况及附件资料上传完成后,系统生成《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下载该表,并盖公章、法人签字后扫描上传。确认各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注: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如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企业,残联认定的工疗机构等,不需要上传附件材料)。
<2>审核结果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联系人。如审核存在问题,请用人单位修改申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详细操作流程请查看系统登录页面的操作指引视频。
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允许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抵扣;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的2倍计算;用人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数的2倍计算。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4至8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计算;用人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按照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数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动派遣等方式接收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可记入派遣单位或接受单位的用工人数,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及申报缴纳时间
在宁波市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缴纳年度残保金,按年一次性缴纳,缴纳时间为每年9月征期。 残保金征收政策咨询电话:12366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22年残保金减免缓缴政策的相关知识了,想了解更多或成本优化方案定制,请拨打电话400-921-8041咨询,或添加客服小姐姐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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