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残联《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5-18 11:50:43

申报审核时间
2022年审核时间:6月1日-10月31日
以后每年为3月1日-10月31日
按月审核
第七条:用人(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计算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申报方式
可采取的申报方式为:
(一)网上申报。登陆北京市残联官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专栏、互联网网址:(http://kstbcs.bdpf.org.cn:8443/wbxt/#/login),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专栏进行申报。
(二)现场申报。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三)邮寄材料申报。邮寄申报材料至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