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事项公告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2-06-09 09:50:59
2022年全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事项公告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请对象
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 用人单位登录重庆市“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ykb.cq.gov.cn/),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择税务登记地所在的区县(自治县)残联,依次点击“在线办理”“去登录”和“法人登录”自助办理;
2. 登陆“重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www.cqcjrjy.org.cn/),在主页面找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链接进入;
3. 直接登陆网报系统(网址:https://abllwrz.cqcjrjy.org.cn:8443/wbxt)进入申报页面。
(二)窗口申报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四、符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须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二)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计入用人单位安置比例并实行动态监控;
(三)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相关政策依据
(一)《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二)《关于转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0〕236号)
(三)《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渝财综〔2016〕58号)
六、各区县年审服务窗口联系方式
七、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简易操作指南(如系统优化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一、 单位基本信息维护
第一步:点击“单位信息维护管理”进入该模块,残联主管部门为用人单位年审认证的办理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为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的所在地、行政所属区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所在地。同时需要填写所有带*的内容,比如经办人姓名和电话等。
第二步:修改完成之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下图所示)
第三步:如果用人单位安置登记的残疾人员其工资、社保、医保在子公司,或者安置登记的残疾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则在上图中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关联单位,已有的关联单位可以编辑和删除。(下图所示)
第四步:根据要求输入关联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附件,或者与关联公司之间的证明材料
第五步:点击“保存”,即可新增成功。
二、 残疾人安置管理
第一步:点击“残疾人安置管理”进入该模块。(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添加残疾人”进入残疾人安置管理页面
1、 输入身份证号,自动获取残疾人员的信息。如果获取不到,需要填写并完善带*部分的内容;(下图所示)
2、 如果为高校毕业生,则需要填写相关学历信息;(下图所示)
3、 如果为劳务派遣人员,则需要上传关于此人的劳务派遣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该人员残疾人安置登记计入用人单位;(下图所示)
4、 如果该人员的残疾证为业务年度的新办证而使证件不足一年的,且系统中无历史证件信息,用人单位可添加历史残疾证件信息,并上传该证件有关影像资料。手动添加的残疾证件需经过残联部门审核。(下图所示)
第三步: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完内容之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人员信息校验页面(下图所示)。
第四步:办面上每一列的 “√”为系统自动核验通过的月份,“Ⅹ”为系统核验失败的月份。其中“工资信息”表示该人员是否每月有工资发放记录,且发放工资≥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参保状态、医保参保状态为该人员是否有社保、医保的参保缴费记录。残疾证状态是指该业务年内是否有有效的残疾证件信息。是否就业年龄段是指该人员是否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合同状态是指该人员在业务年度内是否有有效的合同。
① 系统默认勾选自动核验通过的月份,如果为非劳务派遣人员,则系统核验通过的月份强制申报,不允许取消,如果为劳务派遣人员,则用人单位可自行选择该残疾人员的安置登记月份。如果只勾选系统自动通过的月份,点击“保存下一步”,则该人员直接安置登记完成。(下图所示)
② 如果用人单位想要申报并勾选带有“Ⅹ”的月份,则需要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所对应的附件影像资料,且该月份需要残联业务部门进行审核。(如下图所示中勾选带有“Ⅹ”的1月至4月)
第五步:点击“返回安置登记管理”按钮回到残疾人安置管理页面,可以查看单位该业务年度安置情况和安置人员列表。可以对已安置的残疾人进行重新登记或者删除。(下图所示)
第六步:当完成所有残疾人员的安置登记之后,且安置登记人员的状态全部为“已确认”,则可以进行“年审认证”。(下图所示)
点击“年审认证”按钮,需要阅读承诺书。阅读完成之后点击“已阅读、确认”按钮,如果根据提示内容确认无误,则点击确认完成年审认证工作。(下图所示)
第七步:完成年审认证之后,用人单位不能再进行残疾人员的添加、删除或者重新登记,如果想再添加、删除或重新登记,需要先进行年审认证反馈并填写理由,待残联业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取消前面的年审认证结果,用人单位可再重新办理残疾人员的安置登记。同时用人单位可“下载年审认证确认书”,年审认证完成后残联部门将会把安置登记信息发送给税务部门,用人单位可直接至税务部门缴纳残保金。(下图所示)
来源:市残联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前,不再需要递交审核确认书,税务部门以认证系统发送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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