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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丨2023年广东省残保金这项优惠政策结束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3-08-16 09:24:27

2023年3月,广东省残联发布《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其中明确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优惠政策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现行优惠政策规定: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最新的残保金政策: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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