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残疾人保障金优惠、计算申报、减免代办新政策须知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3-08-22 11:47:58
一、哪些单位需要缴纳武汉残疾人保障金呢?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缴纳武汉残保金。(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但是对于企业性质单位,同时满足人数≤30人,不用缴纳残保金。
二、武汉残疾人保障金征收优惠有哪些?
①武汉残保金征收标准:用人单位安残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正确填列,即可享受。(该30人以下暂免优惠仅限企业享受)残保金按年计算并缴纳。2023年下半年申报所属期是2022年的残保金。
②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自然灾害包含:地震、火灾、水灾等。
三、武汉残保金如何计算呢?
残保金年缴纳额=(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2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残人数)×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或90%),用人单位结合自己实际数据填入即可获知,若用人单位未安残,那么武汉残保金计算公式:残保金年缴纳额=2022年工资总额×1.5%×50%(或90%)
四、武汉残保金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时间节点?
武汉残保金申报有两类时间节点:残保金税务系统申报缴纳、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认定审核。
①残保金税务系统申报缴纳:用人单位应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申报缴纳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②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认定审核:已安置残疾人(以下简称“安残”)用人单位应主动向税务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申报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五、如何申报缴纳武汉残保金?
已安残用人单位首先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网上申报,或到税务登记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未安残用人单位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已安残的用人单位在10月31日前未主动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的,按规定视为未安残,由税务部门直接核定征收残保金。
六、武汉残保金申报审核和缴纳残保金方式申报方式分为两种:
1、上门申报: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据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
①进入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的路径或在搜索模块直接搜索“其他申报”进入功能模块。
②在弹出窗口中选择【否】。
③在“选择申报表”中勾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选择所属期,点击“添加”,即可申报
七、武汉残保金减免缓缴申报如何办理?
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税务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
2、用人单位申请减免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用人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证明材料;
③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审计认证材料。
注意: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残保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残保金应缴额,申请缓缴残保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未申请减免的,视为用人单位同意审核结果。
九、逾期未申报缴款有什么后果?
(财税【2015】7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由税务部门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