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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与减免的细节解读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3-08-30 09:56:45

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与减免的细节解读

随着天津市税务部门最新的通知,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申报时间已经确定。从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申报和缴纳,否则将面临严重的后果,比如滞纳金和信用受损等。

一、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

按照规定,残保金是下年度申报缴纳上年度的方式。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在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2022年度的残保金。

二、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2022年度的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3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3〕8号)公布的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计算。

如果2022年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低于202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那么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2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x90%或50%。

如果2022年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202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那么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2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计算x90%或50%。

如果2022年企业的人数不超过30人,那么残保金的缴纳额为0元。

三、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步骤

用人单位需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
  2. 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再进入“非税收入申报”。
  3. 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填写申报表。
  4.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然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会自动计算填写“上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本期应缴费额”、“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和“本期应补(退)费额”。
  5. 特别提示,根据通知要求,企业需要如实填写相关数据。系统会对“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两个字段与上年扣缴工资薪金的情况进行比对校验,对于数据偏离较大的情况会进行提醒。

四、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方法

目前来说,企业减免残保金的唯一方法是按照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无论哪种情况,都可以帮助企业节省成本。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企业自主雇用残疾人,自主管理、培训残疾员工,自主把控用工风险,自主处理残保金政策、审核、申报难点问题。这种方式可以增加企业对残疾人管理经验,同时增强对残保金政策要点的了解,但是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较高,审核难度大。第二种是企业与残保金服务商合作,残保金减免全流程托管于服务商。这种方式可以省心、安全、高效,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确保残保金审核通过率,帮助企业顺利减免残保金。

五、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交的后果

对于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如果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总的来说,天津市的残保金政策对用人单位有着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同时也为残障人士提供了就业保障和支持。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规定,不仅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和形象的塑造,更是对社会责任的积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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