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确定“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方法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3-11-13 10:34:05
根据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的第八条内容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定义。他们主要是指那些在用人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人员。此外,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对于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情况,其计入派遣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
进一步来说,“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来计算的。其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等于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除以12。而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的确定则是依据社会保险(按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的平均参保人数来计算的。
这样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对于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它确保了资金征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利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