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能享受的残保金征收优惠政策
来源:自强残保金 时间:2023-11-13 10:44:58
01 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在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被视为小微企业,可享受残保金免征的优惠政策。对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的企业,如果其在职职工总数为30人(含)以下,也可在剩余时期内享受相应的残保金免征优惠。此项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项。
需要注意的是,原2022年的残保金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于2022年底执行到期。因此,在2023年申报残保金时不再适用这个政策。如果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时间未满3年,且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符合“30人(含)以下”的条件,那么可以按照剩余未满3年的期限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优惠。
例:某企业于2019年7月在工商注册成立,其在职职工总数不足30人。从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的“3年”期限,此企业按照减免应缴费额的6/12计算缴纳残保金。如果这家企业在2019年之前就已登记注册成立,那么在2023年申报所属期为2022年的残保金时将无法享受“30人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的优惠。根据企业的登记注册日期至申报的税款属期计算,如果在“3年”以内,且在职职工总数小于等于30人,那么在税务大厅或电子税务局申报残保金时,系统将自动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自动生成减免性质代码“99129999”(其他)。
02 设置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
对于用人单位,如果其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含),那么将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征残保金;如果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那么将会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来计征残保金。
此项政策的依据分别为《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二项以及《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第一条。